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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词人、书画家王寀生平行年考

北宋词人、书画家王寀生平行年考

王可喜

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 湖北 咸宁,437100

摘  要:是琅琊王氏德安锹溪支脉千余年历史中最杰出的词人、书画家。本文据正史、方志及王氏家谱等资料,考证梳理了王的生卒年、字号、生平行实的,解决了诸多历史谜团,还原王的真实面貌。

关键词:;词人;书画家;汝帖;生平行实

王寀(1078-1118),字辅道,一字道辅,号南陔,江州德安(今属江西)人。枢密副使王韶之幼子。

王寀是北宋徽宗朝大晟词人群的重要成员,其诗词在当时享有盛誉。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谓其“少豪迈,有父风”、“轻财喜士,宾客多归之”、“善议论,工词翰”。 《宋史》卷三百二十八《王寀传》亦谓其“好学,工词章”。 其《浪花》诗令“读者无不嗟伏。”

王寀又是书画家,其在知汝州任上所整理、刊刻的《汝帖》与《淳化阁帖》、《泉州帖》、《绛州帖》并称为“四大名帖”是我国古代碑帖之珍品。王寀还为山西紫团山题诗三十六首,亲刻于石,《山西通志》卷二百二十六载:“郡志曰:辅道书,字神奇。原刻十二石,亦以搨本累僧碎之,埋于山麓。后人踪迹掘之,止得八石,嵌之慈云寺壁间。后止存四石。顺治十八年,知县朱辅移置学宫。” 2006年5月,江西德安望夫山凤凰嘴王韶家族墓葬群中发掘出南方罕见的宋代彩绘壁画墓葬,虽然至今诸多谜团未解,其作者很可能就是王寀。

王寀在世时,交游者多为诗词人、书画家,如大词人周邦彦、书画家颜博文、周纯等均交往甚密,以致王寀为林灵素所陷而诛死时,周邦彦、周纯等受到牵连。

据《宋史·艺文志》,王寀著有《南陔集》一卷,又据赵希弁《郡斋读书后志》卷二,王寀著有《岷山百境诗》二卷,两集均佚。今《全宋词》收其词十二首,《全宋诗》录其诗十六首。《宋史》本传记其事甚为简略,兹据查考所得,考证其生平事迹,以为知人论世之助。因其为林灵素所陷而诛死,故事迹湮没不彰,生平多难考实,不能考实处只得从略

一、生卒年考

王寀生卒年有异说。唐圭璋编《全宋词》小传定为1068-1119年,而傅璇琮等编《全宋诗》小传定为1078-1118年,二者生年相差十年,卒年相差一年。经考订,当以《全宋诗》说为是。

王寀生于元丰元年(1078)。明确记载其生年的,是南宋庄绰《鸡肋编》卷上:“世之以五行星历论命者多矣。今录贵而凶终者数人,方其盛时,未有能言其未至之灾也。以此知阴阳家不足深泥,唯正已守道为可恃耳。张邦昌,元丰四年辛酉七月十六日亥时。王黼,元丰二年己未十一月初二日卯时。……朱勔,熙宁八年乙卯十月二十六日申时。王寀,元丰元年戊午正月初六日子时。” 此载其出生年月日时甚为详确,应可信。

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载:王寀“以直秘阁知汝州,考满守陕,年未三十。” 按,王寀知汝州在大观二年至三年(1108—1109),宋曾宏父石刻铺叙》卷下详载了王寀知汝州时刊刻《汝帖》之情况(详后);守陕州时在大观四年(1110)至政和二年(1112)(《宋会要辑稿·职官》有载,详后)。大观三年守汝州秩满,年在三十一,当是年轻的郡守,王明清言其“年未三十”,似有意言其年轻有为,与王寀生于元丰元年大致吻合。

王韶初娶江国夫人杨氏,续娶燕国夫人刘氏。《宋故华原郡夫人杨氏墓志铭》载:“有子七人,长子廓赐进士,大理评事;次子厚大理评事;次(谆)早亡;次完;(次固);次端,尚少。颛,出继伯氏后。女一,少未嫁。” 据该墓志,杨氏卒于英宗治平三年(1066)十二月,时王韶三十七岁。杨氏卒后,王韶续娶刘氏。王韶有十三子,杨氏“有子七人”,则刘氏生子六人,王寀为幼子,必为刘氏所生,且韶续娶刘氏(最早在英宗治平四年)后十多年之际,如此,王寀生于元丰元年与实际情况相符。

王寀于政和八年(1118)六月诛死。《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二三载:政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诏曰:朕惟先王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仁之施者惟恐其不博,而义之尽者有所不为。朕奉承祖宗今绪德泽之美行,休无躬稽唐虞忠厚之政,解汉唐严苛之法,所以惠天下者甚厚。比年以来,内自畿甸,外薄四海,民重犯法,囹圄屡空,而逆乱之谋,谤议之言,与夫妖妄娇诬,撰造非语,不在于乡闾之小民贱吏,而出于臣之世、禁从之间。庠序崇养之士,迭相附会,以伪为真。朕照知邪谋,俾加验治,至于旬浃,踪迹既露,乃命有司,佐以近密,研穷究绩,情犯斯得,尚虑狱词,或出诬伏,诏遣审录,至于再三,阅实无爽,一听以法,无加损焉。姚立之、王大年一介贱士,不足比数;刘昺出入禁闱,腹心之臣;王寀儒馆通籍,阀之后,而议论交通踪迹往复,诗歌酬唱辞所连逮者三十人,悖逆不道,谤讪妖讹,载籍所未尝有,人臣所不忍闻。立之、大年、寀诛止其身,家属悉原;昺特贷死,长流海外,又听其子随逐,非故屈法宥奸,盖所以体天道之贵生,视斯民之睹德。故兹诏示,可出榜朝堂,布告在位,咸使闻之。” 王寀赴诛必在该诏后几天之内。

《茅田王氏宗谱》(民国辛巳年重修)之《特晋正议大夫充观文殿大学士襄敏公小传》载:(公)“有《敷阳集》著于世。……于是料理晚年。手笔多焚,古文稿有《治河》等书,常恐为后人害,及疾笃,持其书并《大历元元经》俱付夫人珍藏。夫人付于南陔,后遭戊戌之难,遂失其本。” 戊戌年即政和八年,“戊戌之难” 指王寀被诛家庭灾难。此亦可证王寀于政和八年被诛死。

综上所考,王寀生卒年为1078-1118,享年四十一岁。

《全宋词》小传定王寀生年为1068,虽无法查实其所据,然有两则史料似与该说相符,兹举出考辨。

岳珂《桯史》卷一“南陔脱帽”条载:

神宗朝,王襄敏韶在京师,会元夕张灯,金吾驰夜,家人皆步出,将帷观焉。幼子第十三,方能言,珠帽象服冯肩以从。至宣德门,上方御楼,芗云鳌,箫吹雷动,士女仰视,喧拥阗咽,转盼已失,所在驺驭皆扰,不知所为,家人不复至,帷次狼狈,归未敢白请捕。襄敏讶其,反之亟问,知其为南陔也,曰:“他子当遂防,若吾十三必能自归。”怡然不复求。咸叵测。居旬日,内出犊车至第,有中大人下宣旨,抱南陔以出诸车,家人惊喜,迎拜天。语既定,问南陔以所之,乃知是夕也,奸人利其服装,自襄敏第中已窃迹其后,既负而趋,南陔觉负己者之异也,亟纳珠帽于怀,适内家车数乘将入东华,南陔遇之,攀呼焉,中大人悦其韶秀,抱置之膝,翌早,拥至上阁,以为宜男之祥,上问以谁氏,竦然对曰:“儿乃韶之幼子也。”具道所以,上顾以占对不凡,且叹其早慧,曰:“是有子矣。”令暂留钦圣鞠视。密诏开封,捕贼以闻,既获,尽戮之。乃命载以归,且以具狱示襄敏,赐压惊金犀钱果直钜万。其机警见于幼年者如此。南陔自号,政和间有文声。敢为不诎充其幼者也。余在南徐与其孙遇游,传其事。

故事发生在北宋汴京,当时确有元夕观灯之习俗。“内出犊车至第,有中大人下宣旨”,“第”即王韶府第“崇仁坊第一区”,《宋史》卷三百二十八《王韶传》载:熙宁“七年入朝,又加资政殿学士,赐第崇仁坊。 《东都事略》卷八十二《王韶传》载:“入觐,进资政殿学士兼制置泾原秦凤军马粮草,赐崇仁坊第一区。 王韶在朝廷为官,家人生活在汴京的最后时间为熙宁十年(1077)二月,《宋宰辅编年录补校》载:熙宁十年“二月己亥,王韶密副使。 以上故事似应发生在熙宁七年(1074)至十年二月之间。据《宋史·神宗本纪》,神宗御宣德门观灯,自熙宁七年至十年间,有熙宁七年、八年二次。可见,王寀幼年在“京师”长大,且熙宁七年、八年已是聪颖机警,连皇帝、皇后都十分喜爱的六、七岁大孩子。如此,则其生年恰在熙宁元年(1068)。

又,《德安县志》附《宋神宗褒奖王韶的八道敕》之四云:“朕既赏其身矣,今又录其诸子,及命尔秩,于京办寄,以效忠勤,以荣尔父。朕于士大夫可以无负矣。特赐韶长子廓进士出身,次子厚俱大理评事,完、固、端、孚、定、确、寘、实、俱承务郎。熙宁七年七月□日奉特旨。” 熙宁七年七月上赐王寀承务郎,总该有几岁,至少在此前出生,故与熙宁元年出生大致相符。

审视这两则史料,岳珂《桯史》所载,毕竟是相隔百年之口头传说故事,似小说家之言,加工成分有多大无法确认,虽部分情节与史实相符,却不足以证明王寀生于熙宁元年。《德安县志》所载,源于王韶家谱——《茅田王氏宗谱》。既是家谱,就不能排除其后人随意添加熙宁七年七月后出生的王韶诸子之名的可能,故亦不足以证明王寀生于熙宁元年。姑志此疑,以俟识者。

二、字号考

王寀字辅道,一字道辅,号南陔。《宋史》本传:“寀,字辅道。” 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王寀辅道,枢密韶之子。” 赵希弁《郡斋读书后志》卷二:“《岷山百境诗》二卷。右皇朝王寀,字道辅。……自号南陔居士。” 前文所引岳珂《桯史》卷一“南陔脱帽”条云:“南陔寀自号。《茅田王氏宗谱》所录作于宋淳熙戊戌年(1178)之《三万家谱录》:“幼子寀,字道辅,……号南陔先生,有文集行于世。”厉鹗《宋诗纪事》卷三六:“王寀:寀字辅道,一字道辅,韶子。 《同治六年锹溪王氏大成谱》:“寀,行十三,字辅道,号南陔。

三、生平行实考

王寀于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登进士第。《江西通志》卷四十九“选举”:“崇宁二年癸未霍端友榜:王寀,德安人。”《茅田王氏宗谱》之《三万家谱录》载:“幼子寀,字道辅,特恩授承务郎,性敏好学,中霍端友榜成进士,号南陔先生,有文集行于世。”《德安县志》卷二十四《人物志》:王寀,“宋崇宁二年登进士第。《同治六年锹溪王氏大成谱》:寀“幼补承务郎,后登霍端友榜五名进士第。”

登第后,由由曾布、蔡京荐入馆,为秘书省著作左郎,崇宁五年(1106)罢。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载:“早中甲科,善议论,工词翰。曾文肃、蔡元长荐入馆为郎。”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一三》载:崇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金部员外郎范域、秘书省著作左郎王寀并与在外,合入差遣。以言者论:域、寀出入刘逵之门,内为腹心,外作羽翼,故黜之。

期间,作《浪花》诗。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第八云:

曹道冲售诗于京都,随所命题即就。群不逞欲苦之,乃求《浪花》诗绝句,仍以“红”字为韵。曹谢曰:“非吾所能为,唯南熏门外菊坡王辅道学士能之耳,他人俱不可也。”不逞曰:“我固知其名久矣,但彼在馆阁,吾侪小人,岂容辄诣?”曹曰:“试赍佳纸笔往拜而求之,必可得。”于是,相率修谒下拜有请,王欣然捉笔,一挥而成,读者叹服。其语曰:“一江秋水浸寒空,渔笛无端弄晚风。万里波心谁折得,夕阳影里碎残红。” 读者无不嗟伏。

此诗成为千古名作,王寀亦因此诗名大振。故赵希弁《郡斋读书后志》等言其“少有能诗名”。

大观二年(1108)以直秘阁知汝州。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后以直秘阁知汝州。”不详具体时间,王寀《汝帖跋》云:“寀来汝逾年,吏民习其疏拙,不甚诿以事。……大观三年八月上丁,敷阳王寀记。”  大观三年八月王寀“来汝逾年”,则其知汝州当在大观二年(1108)。

大观三年(1109)刊刻《汝帖》。宋曾宏父石刻铺叙》卷下载:“汝帖十二段,大观三年己丑八月,郡守敷阳王寀刊石,置郡之坐啸堂。第一则,金石文八种;二则,秦汉三国刻五种;三则,晋宋齐梁陈五朝帝王书三十行;四则,魏晋九人书四十八行;五则,晋渡江三家帖四十八行;六则,二王帖并洛神赋;七则,南朝十人书;八则,北朝胡晋书十二种;九则,唐三朝帝后四书;十则,唐欧虞褚薛书;十一则,唐六臣书;十二则,唐迄五代诸王七人书二百六字。每段皆刻汝之郡印暨王敷阳所题标目。会稽亦有翻本,黄长睿深讥其谬。寀后仕亦通显。坐降天神事,为林灵素所挤,不得其死。” 知大观三年刊刻《汝帖》时,尚为汝州郡守

大观四年(1110)守陕州。《挥麈后录》卷三:“知汝州考满守陕,年未三十。轻财喜士,宾客多归之。坐不觉察盗铸免官。” 知守陕州与知汝州两任相连。

政和二年(1112)底,坐不觉察盗铸免官,政和三年(1113)正月勒停。《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二七》载之甚详:政和“三年正月二十一日,王寀先次勒停。昨政和二年十二月九日,陕西转运副使侯临奏,臣僚言:夹银钱并当二文铜钱行用,阌乡知县论九龄,却将夹锡钱估价七八文当一文,申转运副使张深,乞依此价,其张深并不捡会,前后夹银钱敕条便依所申行下及牒,知陕州王寀依阌乡县所估贯伯施行。其王寀并不捡会,申明便依深牒内事理行下六县,将夹锡钱七八文当一文收买,轻赍至是。臣僚言:朝廷比复行夹锡钱于诸路,用之既已通流,无遏陕西。张深、王寀、论九龄乃敢恣坏成法,擅增物价,深暨九龄已除名勒停,寀独依冲替人例而已,况深暨九龄擅增物价才阌乡一县耳,寀害钱法实行下平陆、湖城、(灵)宝、芮城、夏、陕六邑,伏望重行贬责,故有是命。 

回开封,途径洛阳,望北邙山,作《渔家傲》词,词云:“日月无根天不老。浮生总被消磨了。陌上红尘常扰扰。昏复晓。一场大梦谁先觉。    雒水东流山四绕。路傍几个新华表。见说在时官职好。争信道。冷烟寒雨埋荒草。《能改斋词话》卷二:“王寀辅道侍郎《渔家傲》词也,歌之使人有遗世之意。”由于仕途不顺,遭受勒停的打击,又崇信道教,因而发出人生悲凉的感叹。

后又除知襄州,政和五年(1115)除名勒停。《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三五》载:政和五年八月“十八日,王寀除名勒停,免编管,勒令侍养。初王寀除知襄州奉御笔。王寀,张怀素案内有此姓名,与都下宫观,继而寀奏以自辩云:‘张怀素等所犯凶逆罪至诛,夷臣与张怀素并不识面,亦不系亲戚婚姻,不曾保任荐举逐人,亦不曾与书简往还。’故特有是责。

政和六年(1116)秋九月游山西紫团山,写《题紫团山三十六景》诗。《山西通志》卷二百二十六《艺文》录王寀《题紫团山三十六景》十四诗:《迎阳峰》、《西华表》、《碧罗峰》、《绮秀峰》、《天杠》、《磨崖》、《濯缨溪》、《东华表》、《金屋山》、《鸱尾山》、《山翁崖》、《驻云亭》、《老人峰》、《南极园》。并录其自序,《序》云:“紫团胜赏,闻之旧矣,壶关大夫俾图作赞,欲得予诗,时在管城锦绣潭上,自食至晡,三十六景赋之遍,点窜一二字耳,因以草卷寄之,时政和六年(1116)秋九月既望乙巳,辅道书。”《山西通志》同卷又载:“郡志曰:辅道书,字神奇。原刻十二石,亦以搨本累僧碎之,埋于山麓。后人踪迹掘之,止得八石,嵌之慈云寺壁间。后止存四石。顺治十八年,知县朱辅移置学宫。”今《全宋诗》之王寀诗即据此辑得。

王寀曾任翰林学士、兵部侍郎。厉鹗《宋诗纪事》卷三十六及《全宋词》王寀小传均谓其曾任翰林学士、兵部侍郎,不详时间。《东都事略》卷八十二亦载:“寀尝著作东观,后为兵部侍郎。” 据前文所考,王寀政和六年前历任相连,故该两任时间当在政和六年至八年间。

洪迈《夷坚志》丁志卷七载: 

王厚,韶之长子,位至节度使,为边帅。晚年归京师,一日家集,菜内萝卜数十茎,忽起立,须臾行于案上。众皆愕然,厚怒形于色,悉撮食之,登时呕吐,明日死。幼弟,字辅道。宣和初,为兵部侍郎。坐天神降其家,被极刑。人以为韶用兵多杀之报。

此谓王寀任兵部侍郎在宣和初,不确,政和八年王寀被诛,不可能宣和初再任兵部侍郎。洪迈乃据传说所言,不可信据。

政和八年(1118)六月,为林灵素所陷诛死。《宋史》本传载之原委甚详。

忽若有所睹,遂感心疾,唯好延道流,谈丹砂神仙事。得郑州书生,托左道,自言天神可祈而下,下则声容与人接。因习行其术,才能什七八,须两人共为乃验。外间欢传,浸淫彻禁庭。徽宗方崇道教,侍晨林灵素自度技不如,愿与之游,拒弗许。户部尚书刘外兄也,久以争进绝还往,神降家,使因以达,言其故,神曰:“第往与之言,汝某年月日在蔡京后堂谈某事,有之否?”惊骇汗浃,不能对,盖所言皆阴中伤人者。乃言之帝,即召。风仪既高,又善谈论,应对合上指。帝大喜,约某日即内殿致天神。灵素求与共事,又弗许。或谓灵素,但勿令郑书生偕,当立败。即白帝曰:“父兄昔在西边,密与夏人谋反国。迟至尊候神,且图不轨。”帝疑焉。及是日,与书生至东华门,灵素戒阍卒独听入。帝斋洁敬待,越三夕无所闻,乃下大理,狱成,弃市。

王寀被林灵素所忌,刘兄弟又被开封府尹盛章所忌,王寀被陷后,盛章利用王寀事陷害刘(时为户部尚书)。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三载:

翌日,章以急速请对,因言“与炳腹心诽谤,事验明白,今对众越次,上以欺罔陛下,下以营惑群臣,祸将有不胜言者,幸陛下裁之。”上始怒。……章既归,遣开封府司录孟彦弼携捕吏窦鉴等数人即讯炳于家。炳囚服出见,分宾主而坐,词气慷慨,无服辞。彦弼既见其不屈欲归,而窦鉴者语彦弼曰:“尚书几间得一纸字足以成案矣。”遂乱抽架上书,适有炳著撰稿草翻之至,底见炳和辅道诗尚未成首,云:“白水之年大道盛,扫除荆棘奉高真。”诗意谓辅道尝有嫉恶之意,时尚道,目上为“高真”尔。鉴得之以为奇贷,归以授章,章命其子并释以进,云:“‘白水’ 谓来年庚子(1120年)举事之时,炳指为‘高真’,不知以何人为‘荆棘’,将置陛下于何地?岂非所谓大逆不道乎?”但以此坐辅道与客皆极刑。炳以官高,得弗诛,削籍窜海外。……华阳张德远文老,子蒙(注:刘炳字子蒙)之婿也,又并娶德远之妹,目睹其事,且当时亦以有连坐,送吏部与监,当故知之为详。

看来,王寀除被林灵素所诬外,亦有刘被陷相牵连之故,且有文字狱之嫌。

王寀当是大晟词人群的成员,其谋逆事件对周邦彦有直接影响。庄绰《鸡肋编》卷中:“周彦待制尝为刘昺之祖作埋铭,以白金数十斤为润笔,不受,刘无以报之。因除户部尚书,荐以自代,后刘缘坐王寀妖言事得罪,美成亦落职,罢知顺昌府宫祠。周笑谓人曰:‘世有门生累举主者多矣,独彦乃为举主所累,亦异事也。’” 王寀、周邦彦、刘昺三人关系密切。刘昺是王寀表侄,刘昺举荐周邦彦。“邦彦于政和元年知河中时,王寀亦知陕州,河中与陕州为邻郡,且政和二年,童贯在陕西兴平粜与夹锡钱之狱,王寀、论九龄即撄其锋。邦彦是否亦曾卷入,未得其详。然邦彦于政和二年自河中归汴京时经陕州,且有可能与王寀诗酒唱和,早为故人则明矣。王寀既为故人,而刘昺又为其举主,连坐其中亦顺理成章耳。况且邦彦早已卷入蔡京集团,以郑居中为首的反动派,攻邦彦亦在意中。”薛瑞生先生在该文中还辩明:“王、刘事件,完全是政治斗争之产物,是以郑居中为首的反动派对蔡京集团之闪击。盛章新用事,刘昺欲挤盛章,反为盛章所算,则盛章倾向于郑居中明矣。所谓‘谋逆’,只是政治斗争的由头,深文周纳,成罪而已。王寀完全是个冤死鬼,刘昺虽冤,却也咎由自取。” 对于周邦彦与刘昺的交往,马莎分析说:“其人擅长文学、颇富才华,任大晟府大司乐,主乐事、撰乐书;周邦彦自大观元年议礼局设置之初即入为检讨官,而刘便是议礼局的直接负责人,两人同局修礼三年有余。 可见,刘昺也是擅长文学、精通音律的,一定是有词作的,只是没有流传下来,这样,王寀、周邦彦、刘昺三人不但私交关系密切,而且有共同爱好——文学与音乐。

王寀冤案在绍兴五年由其长子王彦融上书讼冤而得以平反,追复朝奉大夫,旋遭论劾,诏命又被收回。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十六载:绍兴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壬子“诏:王寀,追复朝奉大夫。寀,江州人,尝为亲卫中郎,政和末,坐诈为天神示现诛死。至是,用其家请而复之。后省疏其罪,命遂格。”  按,“用其家请”即其子王彦融之请,《京口耆旧传》卷七《王彦融传》载:“王彦融(1108—?),字炎弼,江州人,韶之孙,居金坛。父宷,以林灵素譛死。靖康改元,彦融时年十九,徒步走京师,上书讼冤,召对命官。” 知王寀之子王彦融于靖康元年为其讼冤,且使其冤案在绍兴五年得以平反。

王寀与颜博文厚善。邓椿《画继》卷三:“颜博文,字持约,德州人。政和八年,嘉王榜登甲科。长于水墨。……初,持约与王寀厚善。寀败,持约方退朝,闻之,即驰马还家,闭关拒人,尽焚与寀平生往来笺记、诗文之类,于是独免。” 

王寀与周纯最与相亲。邓椿《画继》卷三:“周纯,字忘机,成都华阳人。后依解潜,久留荆楚,故亦自称楚人。少为浮屠,弱冠游京师,以诗画为佛事,都下翕然知名,士大夫多与之游。而王寀辅道,最与相亲。后坐累,编管惠州,不许生还。……初,寀未败,会朝士大尹盛章在焉,谓忘机曰:子能为我作图梅,状‘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之意乎?忘机曰:‘此临川诗,须公自有此句,我始为之。’盛恨甚。未几,寀败,而盛犹为京尹,故忘机被祸独酷。”

作者简介:

王可喜(1968—),男,湖北通山人。武汉大学文学博士,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词学、文献学。已在《文史》、《文学遗产》、《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典籍与文化》、《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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