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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军事家、政治家王韶年谱简编

北宋军事家、政治家王韶年谱简编

王可喜

(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 湖北 咸宁,437100)

摘  要:琅琊王氏德安锹溪支脉,到宋代已涌现出王韶及其家族的全面繁盛,王韶家族五代精忠报国,忠烈一家;又重视文化教育,爱好文学,先后有十人登进士第,有大量的文学作品传世,王阮《义丰文集》宋刻本保存至今。王韶是家族兴盛的开端,限于篇幅,故据笔者所作《王韶年谱》,缩略简编王韶年谱,以线条性呈现王韶经略西河经过及其人生的大致轨迹。

关键词:王韶家族;王韶;经略西河;仕履经历;年谱简编

一、王韶及其家族述略

王韶(1030-1081),字子纯(“纯”一作淳、醇),号敷阳子,卒谥襄敏。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德安县)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与苏轼、曾巩同榜进士。王韶于宋神宗熙宁年间经略熙河,主导熙河之役,拓边二千余里,收复熙、河、洮、岷、叠、宕六州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官至枢密副使。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熙河之役是“强兵”的重要体现,是整个变法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王韶成为王安石变法运动的主要支持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强兵”战略实践的中坚、骨干。王韶主导的熙河之役的胜利,“是北宋王朝在结束了十国割据局面之后,八十年来所取得的一次最大的军事胜利”。 清人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中评价说:“王子醇天下奇才也。…韶以书生知兵,诚为不出之才,而谋必胜,攻必克,宋世文臣筹边,功未有过焉者也! 西北大学教授陈峰在《武士的悲哀——北宋崇文抑武现象透析》一书中评价说:王韶“是本朝历史上最善用兵、也最具胆魄的军事统帅,其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已足以与古代名将相媲美。”王韶去世时,苏辙代筠州(江西高安)知州毛维瞻前来祭奠,祭文云:“公学敦诗书,性喜韬略。奋迹儒者,收功戎行。千里开疆,列鼎而食。丰功伟烈,震耀当年。”“手探虎穴,足践荒梗。遂开洮岷,归执兵柄。功名赫奕,富贵俄顷。”对王韶的丰功伟绩仰慕不已!

王韶祖孙五代,忠烈报国。王韶以文出仕、以武报国,凭真才实学,领千军万马,开疆拓土,身经百战,主导熙河之役。其兄弟王振、王夏鼎力相助,并肩作战,同样功不可没。次子王厚,“承父义训,好学不倦,豁达有度,才思如流”,“心怀报国、志切平戎,故当国家民族有危难之时,同样以文易武,领军出征,定湟、鄯、青唐,立下了赫赫战功,成为徽宗朝大功臣,其去世,徽宗“抚膺叹息曰:‘何可少此节度使!’”六子王端与兄王厚一起立功西北,“徽宗时为显谟阁待制”。幼子王寀“少豪迈,有父风”、“善议论,工词翰”,号称一代才子(今傅璇琮主编《宋才子传笺证》词人卷收录),在徽宗朝历任翰林学士、兵部侍郎。其孙王彦博,在靖康之变、国难当头之时,率兵勤王而有功;王彦融以武报国,绍兴间“南定湖湘,北守淮楚”,同样立下赫赫战功。曾孙王阮也是文武全才,其知濠州(今安徽凤阳),“请复曹玮方田,修种世衡射法,日讲守备,与边民亲访北境事宜。终阮在濠,金不敢南侵”。玄孙王遂,如王韶再世,举进士第,以文入仕,绍定初平定邵武晏头陀之乱,展示出非凡的军事才能。后历任监察御史、知州、尚书,洪咨夔《殿中侍御史王遂辞免除户部侍郎恩命不允诏》称赞云:“气壮而材茂,识高而论伟。”成为理宗朝重臣,官至工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通奉大夫。王韶祖孙五代,勋臣辈出,开疆拓土,精忠报国,王家军报国功绩实在杨家将、岳家军之上,故有史家赞叹曰:“文武全才,忠烈一家!

王韶家族又是家教渊源流长、文化底蕴深厚的家族。家族成员多热爱文学,并以文学著称。王韶亦能诗文,著有《敷阳子》七卷、《王韶奏议》六卷、《熙河阵法》一卷(或作三卷),可惜已佚。今《全宋诗》录其诗四首,又可补遗一首,存诗共五首;《全宋文》辑录王韶文二十二篇,另可辑佚五篇,共存文二十七篇。次子王厚,亦能文,《茅田王氏宗谱》存《宁远军节度使庄敏公小传》云:“公闲居手不释卷,每草诏,拂纸成文,运笔不停,成则一览,不复改窜。 《京口耆旧传》卷《王厚传》载:“奏议三十卷。”不传。今曾枣庄编《全宋文》辑其文十二篇,又可补遗三篇,共存文十五篇幼子王寀热爱文学,据《宋史·艺文志》,王寀著有《南陔集》一卷,又据赵希弁《郡斋读书后志》卷二,王寀著有《岷山百境诗》二卷,两集均佚,今《全宋词》收其词十二首,《全宋诗》录其诗十六首。《全宋文》录其文一篇。曾孙王阮有《义丰集》传世,宋淳祐三年王旦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今《全宋诗》录其诗二百零五首,清陈元龙编《历代赋汇》收其《馆娃宫赋》一篇玄孙王遂以文学著称于时,“(刘)宰尝称遂为文雅健,无世俗浮靡之气,足以名世。” 王鏊《姑苏志》卷四十《王遂传》载:“所著《诸经讲义》、《奏议》、《实斋文稿》藏于家。” 诸著传。今《全宋辑其诗一卷,存九十首合《景定建康志》、钱穀《吴都文粹续集等存其文多篇,《全宋文》辑其文为三卷,计四十二篇。其他如王彦融、王万全、王遇、王迈等均有文章传世。可见,王韶家族又是以文学著称的世家望族。

自1030年王韶出生,到1248年其玄孙王遂去世,家族繁盛二百多年,共有十位中进士,他们分别是:王韶、王廓、王寀、王彦举、王阮、王遇、王逢、王遂、王选、王近。中举人者无数。

笔者先后发表了《王韶生平事迹考》、《南宋诗人王阮生平事迹考》、《王遂年谱》等,限于篇幅,兹简编王韶年谱如下。

二、王韶年谱简编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一岁。

二月二十八日王韶生。生而颖异,形气不凡。

《宋史》本传载:“(元丰)四年,病疽卒,年五十二。”元丰四年(1081)卒,享年五十二,则其生年为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重修于民国辛巳年(1941)《茅田王氏宗谱》载有《特晋正议大夫充观文殿大学士襄敏公小传》(以下简称“家谱《小传》”),载其生年更详:“公生于天圣八年庚午二月二十八日。”

家谱《小传》又载:“生而颖异,形气不凡。左手有文字,掌后有横文,起贯中指二节,两手五指皆齐。”

仁宗至和元年甲午(1054),二十五岁。

是年九月,次子王厚生。

《茅田王氏宗谱》之《宁远军节度使庄敏公小传》云:“公生于至和元年九月十八日,距薨之日,得年五十有三。”

仁宗嘉祐二年丁酉(1057),二十八岁。

是年登进士第,调新安主簿

家谱《小传》载:“宋嘉祐二年,中章衡榜登进士第。”厉鹗《宋诗纪事》云:“韶字子纯,江州德安人,嘉祐二年进士。 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七《祖宗科举取人》载仁宗“嘉祐二年春正月,翰林学士欧阳修权知贡举。……(三月)丁亥,赐进士章衡等二百六十三人及第,一百二十六人同出身。是岁进士与殿试者,始皆不落。……章衡、窦卞、郑雍、吕恵卿、蒋之奇、苏轼、曾巩(原误书肇)、朱光庭、曾布、宋希、史元道、王韶、梁焘、苏惟贤、苏辙、刘元喻。” 知其与苏轼、苏辙、曾巩曾布、吕恵卿、蒋之奇等榜进士。又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一七。

嘉祐六年辛丑(1061),三十二岁。

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

王韶与苏轼同榜进士,其试制科当与苏轼同时,王宗稷东坡先生年谱》:“六年辛丑是岁先生年二十六,应中制科。”据孔凡礼先生《苏轼年谱》,东坡中制科在本年,故定王韶试制科时间亦为嘉祐六年。其后客游陕西,访采边事。

英宗治平三年丙午(1066),三十七岁。

调建昌军司理参军。

《正德建昌府志》卷十三“名宦”:“王韶,字子纯,建昌军司理参军。”同书卷十二“秩官题名”载:治平三年,治军事邹矩,司理参军王韶

在建昌期间有诗《南城》。

《舆地纪胜》卷三十五《建昌军》载王韶诗《南城》,《全宋诗》据此辑得。

十二月十日,初娶江国夫人杨氏卒,享年三十九岁。

《宋故华原郡夫人杨氏墓志铭》载:“治平三年丙午十二月十日终,享年三十有九。以其月二十有八日葬于德安县之敷里。”据此知杨氏生于仁宗天圣六年(1028)。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三十九岁。

诣阙上《平戎策》三篇,详论取西夏之略,得神宗赏识。

《宋史》本传:“熙宁元年,诣阙上《平戎策》三篇。毕沅《续资治通鉴》(以下简称《续通鉴)亦载:熙宁元年,“是岁,前建昌军司理参军德安王韶,诣阙上《平戎策》三篇

是岁,以王韶管干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

《宋史》本传、《续通鉴》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四十一岁。

二月,王韶请置市易司、营田司,并请以官钱作本,改著作佐郎,提举营田市易务。

《宋史》本传、《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三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五之三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二八》等。

四月十八日,命秦凤路都钤辖向宝与王韶同提举秦州西路缘边蕃部,王安石以为向宝“足以乱韶事”,上因令罢宝命。

李焘《续资治通长编》(以下简称《续长编》)卷二百十。

六月初七日,罢李师中,于永兴军听旨。十七日,上怪韶奏报一日两说,令于秦州听旨。王安石极力解释,以为“未须令往秦州听旨”。上从之,令:“姑候体量到别议之。”

《续长编》卷二百十二

是月初八日,李师中指责王韶招弓箭手地,有违诏旨;移市易司于古渭寨,得不补失。诏遣权开封府判官王克臣、内侍押班李若愚按实以闻。

《续长编》卷二百十二。

七月十一日,李若愚等奏韶欺罔,又言古渭寨置市易司为不便。王安石以为若愚“所奏不能实”, 上令转运司详度。

《续长编》卷二百十三。

八月十四日,上与王安石称王韶不可得,有建功名之意。安石褒王韶有智勇,再为之极力解释。

《续长编》卷二百十四。

十月二十二日,因言者谓王韶所言“有良田万顷可耕”不实而夺王韶一官,降授保平军节度推官,依旧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李师中落天章阁待制降授度支郎中知舒州。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七四》、《续长编》卷二百十六《续通鉴》等。

熙宁四年辛亥(1071),四十二岁。

六月十六日,王韶奉诏赴阙召对。安石又辩王韶不当降官。

《续长编》卷二百二十四。

二十三日,复为著作佐郎。

《续长编》卷二百二十四

八月九日,置洮河安抚司,王韶以太子中允、秘阁校理主其事。高遵裕同管勾安抚司、兼营田市易。

《宋史》本传、《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九三》、《续长编》卷二百二十六

八月二十一日,以恩信成功招抚俞龙珂部。

《续通鉴》载:“癸酉(二十一,置洮河安抚司,命王韶领其事。初,议取河湟,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韶悉主之,遂至秦。会诸将以蕃部俞龙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与夏人皆欲羁縻之,议先致讨。韶因案边,引数骑直抵其帐,谕以成败,遂留宿。明旦,两种皆遣其豪随韶以东,龙珂率其属十二万口内附。既归朝,自言;平生闻包中丞朝廷忠臣,乞赐姓包氏。帝如其请,赐姓包、名顺。”此乃王韶以诚信、胆量与智谋实现民族和解之成功范例。

十二月十八日,王韶奏俞龙珂及旺奇巴等举种内属,乞依已得朝旨,除俞龙珂殿直、蕃巡检,又分其本族大首领四人为族下巡检,既分为四头项,自此可令不复合为一,免点集作过。上令悉依王韶所乞。

《续长编》卷二百二十八

夫人杨氏因王韶功,追赠蓬莱县君。

《宋故华原郡夫人杨氏墓志铭》载:“夫人以熙宁四年辛亥,因用太子中允、秘阁校理为秦凤路沿边安抚,会明堂大礼,始追赠蓬莱县君。”

熙宁五年壬子(1072),四十三岁。

正月十九日,王安石以为郭逵坏事,请即用韶帅秦,徙逵他处。上示“且更待其有功。”

《续长编》卷二百二十九。

二十三日,王安石再为王韶申辩,认为王韶受拔擢未为优过。

《续长编》卷二百二十九。

二月十三日,王韶被指取赐钱撞充市易司息钱,王安石为辩,请陛下深察。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

二月十四日,郭逵奏指王韶招纳蕃部激起摩正不满,无能裁处。王安石责郭逵:朝廷兴事,不肯协同而沮坏,无理。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

当日,王安石与上商“须专委王韶”,上示勿委经略司磨勘市易钱。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

二月二十七日,郭逵奏闻王韶招俞龙珂,甚屈辱。其后,安石进呈逵分析韶招俞龙珂事,上以为无屈辱。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

三月十六日,郭逵再奏“王韶初乞经略司磨勘市易钱,今又乞别差官磨勘,盖有欺弊。”安石再为辨明,指朝廷未尝假借韶。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一。

四月二日,上召对杜纯往秦州推勘王韶公事。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二

十七日,王韶言招蕃部鄂特凌等千馀人,乞补都虞候、指挥使等职名,从之。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二

五月二日,以古谓寨为通远军,王韶知军事。

《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三、《续通鉴》等。

四日,上与安石论木征事,安石以为“此事非王韶、高遵裕不能办”。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三:五月癸未(四日),“上曰:‘边将谁能办此,王韶能否?’安石曰:‘此事非王韶、高遵裕不能办也。’”

十二日,王韶书报已拓地千二百里,招附三十余万口。安石指王韶本谋至今日见成效,不忧用不得,但要陛下明察,毋令异议扰之而已。

《续通鉴》、《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三等。

二十六日,诏秦州制勘院,见劾王韶市易司公事,其命官使臣候案成除赃罪外,余并还旧任。安石认为韶别无事,宜令韶速归本司,以让其全心备武胜之役。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三。

六月十五日,王韶遣王存等破荡不顺命奄东蕃部有功,诏赏王存等五人各减磨勘三年。王安石以为王韶有智略、肯建功,可为将帅。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四

二十六日,王安石见上,以为王韶之狱系郭逵、杜纯诬罔妄奏。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四

七月十一日,蕃部蒙罗角不肯内附,王韶讨之。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五

七月十三日,王韶为右正言、直集贤院,二十九日为集贤殿修撰;弟王夏为江宁府法曹参军。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五:七月庚寅(十三日),“太子中允、秘阁校理、管勾秦凤缘边安抚司王韶为右正言、直集贤院,权秦凤路钤辖、閤门通事舍人高遵裕为引进副使,落权字,进士王夏为江宁府法曹参军。韶等并以招纳蕃部特推恩,而夏者,韶母弟也,始议推韶恩,官其子,而上欲慰其母心,故先及其弟,始欲转韶两官,以太常博士直昭文馆,王安石曰:‘韶功大,恐博士未称,宜与司谏、正言。’上从之。”按,“韶母弟”非母亲之弟,当为同母之弟,故言“上欲慰其母心,故先及其弟。”

有《辞免右正言直集贤院表》。

闰七月五日,王韶言筑策繖丕勒堡,新附羌人七千骑来助防托。诏三司出银、紬、绢总十万付秦凤缘边安抚司,以备边费。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六

二十一日,王韶欲讨南市、经略木征事,上以韶为是。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六

八月四日,王韶奏招弓箭手指挥等,并从之。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

八日,王韶复武胜军,筑城武胜军。十六日建为镇洮军。二十八日又破木征于巩令城。

《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续长编》卷二百三十、《续通鉴》卷六十九等

宰相王安石闻捷,写《与王子醇书》(一)。

十月十二日,木征杀李都克占父子,上批付王韶“当乘此机会,即以时经制”。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九

十七日,王韶以洮水可通漕,诏镇洮军造船置水手及壮城兵。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九

二十一日,诏知通远军王韶相度镇洮军献地蕃户,优与酬奖。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九

二十三日,升镇洮军为熙州,置熙河路。王韶为龙图阁待制、河路都总管、经略安抚使兼知州。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九《宋会要辑稿·蕃夷六之八》、《续通鉴》卷六十九等、

有《辞免龙图阁待制充熙河元帅表》。

到任,有《服龙图阁待制充熙河元帅谢表》。

二十九日,应王韶所请,诏淮南、两浙等地谙晓耕种稻田农民犯罪,刺配熙州种稻。

《续长编》卷二百三十九

十一月八日,河州首领辖约等来降,仍赐姓包名约。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载。

二十日,王韶招纳温布察克置及所部。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载。

十二月初一日,上赐王韶攻守图等,以支持王韶经略熙河。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一载。

二十三日,上示:“边事须委付,不可扰之。王韶等不怕西边事宜,却怕东边事宜。”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一。

熙宁年癸丑(1073),四十四岁。

正月,王安石再写《与王子醇书》(二)。

二月二十二日,王韶复河州,获木征妻子。二十三日,诏以秦凤路军马六分属熙河路。

《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宋会要辑稿·兵一四之一八》、《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二载等。

王安石闻复河州捷,再写《与王子醇书》(三)。

三月四日,熙河路经略司奏报克复河州经过,辅臣皆贺。是役也,闻外间纷纭,以为王韶全军覆没,却传来大捷,上赞王韶料知夏国不敢来之高明。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三

十六日,应熙河路经略司奏请,先行赏苗授、王存等克复河州功臣。功状皆由王韶所定。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三三月己未(十六日),“上令只下王韶,曰:‘韶正立事,必不肯为私。’安石曰:‘王韶是大帅,自合委韶,何用更委李宪?’上从之。”

四月二日,王韶迁礼部郎中、枢密直学士。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四载、《宋史》本传、《东都》本传等。

十四日,应王韶所请,赏赐包顺、包诚。修成洮河永通桥。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四

二十六日,王韶领兵破踏白城、摩宗城。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四

五月四日,诏熙河路建定羌、宁河、康乐等城寨。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五。

六月五日,诏徙秦州茶场于熙州。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

七月七日,王韶奏先招定洮、岷,上令依韶奏。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六

十八日,王韶提出名为应接河州,实为穿露骨山破贼之计策。上善韶策,如所奏行之。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六

八月四日,上怪韶忌景思立。安石为辩,王韶才能、事功在景思立上,不宜忌思立。上示:将帅一心,乃可立事。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六

十九日,熙河路走马承受李元凯奏王韶自露骨山过,一日至五七下马步行。安石以为“韶颇有计虑,举动必不妄。”上召问习知路径者,乃言如此出师大善。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六

二十五日,王韶、景思立入河州,诸羌皆降。王安石等请率百官称贺,上不允,俟修河州城毕入庆。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六

九月一日,王安石白上,招抚蕃部宜专委王韶,不如此,军政不一,上下更生衅隙,害国家边事。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二日,王韶惩处杀降者。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十八日,王韶言大首领辖乌察等以岷州来献。二十二日,王韶入岷州,辖乌察及本令征来降。于是叠、洮二州羌酋,皆相继诣军中,以城听命。

《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续通鉴》卷六十九

十月一日,诏命王韶详报杀伤河州降人者。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九日,诏设道场,为汉蕃阵亡人营福。王韶奏乞优赐诸军特支钱,从之。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十一日,熙河路走马承受李元凯以经略司捷奏诣阙,详述王韶平宕州、岷州、叠州、洮州等州经过。奏捷,上大喜。王安石谓韶谋中机会,故所至克捷。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十二日,王韶以功迁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左谏议大夫。赏张玉、高遵裕、张守约诸将,

《东都》本传载:“是役也,行军五十四日,涉千八百里,复州五,辟地东西千里,斩首三千余级,获牛羊马以万计。以功迁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左谏议大夫。《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载。

当日,群臣上贺表,御紫宸殿受群臣贺,解所服玉带赐王安石。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七

十一月,诏赏诸功臣。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八

十二月,诏熙河路修禅院、置蕃学等安抚民心。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八

是月二十七日,王韶自熙州入觐,引见辖乌察、巴珍觉、董古等于延和殿,各赐官。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八

熙宁年甲寅(1074),四十五岁。

正月六日,弟王夏管押蕃部都首领辖乌察等及赍贺表至阙,上特引对,为大理寺丞,赐绯章服。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九

是月,再赏收复洮、岷等州功臣。

《续长编》卷二百四十九

二月初一日,入朝,加资政殿学士、兼制置泾原秦凤路军马粮草,崇仁坊第一区、银绢二千,授其兄振奉礼郎,弟大理寺丞夏三司勾当公事,令侍母于京师。

《宋史》本传载:“七年,入朝,又加资政殿学士,赐第崇仁坊。” 《东都》本传载:“入觐,进资政殿学士、兼制置泾原秦凤军马粮草,赐崇仁坊第一区。《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二月己巳朔,“又赐韶崇仁坊第一区、银绢二千,授其兄振奉礼郎,弟大理寺丞夏三司勾当公事,令侍母于京师。”

是日,王韶乞鄜延路、环庆路、泾原路、秦凤路诸路选土兵、弓箭手修筑赞纳克城。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

十二日,置市易司以来,收本息钱五十七万余缗,请推奖官吏,从之。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七之一八》等。

十六日,景思立等战死于踏白城,河州被围;三月五日,木征寇岷州。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续通鉴》卷七十等。

三月七日,王韶已领兵自秦州入熙州。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十一日,上手诏王韶乘此气势,招抚蒐择强壮,济其粮食,授以方略,责令讨贼自效。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二十三日,上批:王韶领兵在外,令蔡延庆且权州事。自今如知州领兵在外,并令监司官权管。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二十八日,王韶言:张佑齐敕字黄旗付本司,士皆感奋,军声大振。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一、《宋会要辑稿·兵一八之五》等。

四月,王韶破西蕃,收复熙州、河州,降木征。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二、《宋史》卷十五《神宗本纪》等。

王安石再写《与王子醇书》(四)。

王韶收复熙州、河州战役之经过,《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二载之甚详。

四月“丁酉,李宪言摩正出降,辅臣皆贺。诏摩正及母妻子,令王韶李宪发遣赴阙,走马承受长孙良臣押引,优厚支钱,令缘路供给。初,韶还至兴平,闻景思立败,疾驰而西,会兵于熙州。熙州方城守,韶命撤之。选兵得二万,谋所向,诸将皆欲趋河州,韶曰:‘贼所以围河州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设伏以待我。且彼新胜,气甚锐,未可与争锋,不若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古人所谓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者此也。’乃以兵直趋定羌城。三月丙午,度洮,遣王君万等先破结河川额勒锦族,以断通夏国径路,斩千馀级。韶进兵宁河寨,分遣诸将入南山,破布沁巴勒等族,复斩千馀级。贼知党援既绝,且恐断南山归道、乃拔寨遁去。甲寅,韶遣诸将领兵旁南山,焚族帐,斩三百馀级,即日通路至河州。果庄等馀众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等族,去河州百馀里。四月辛巳,师自河州闾精谷出踏白城西与蕃贼战,斩千馀级。壬午,进至银川,破贼堡十馀,燔七千馀帐,斩二千馀级。癸未,分兵北至黄河,西至南山,复斩千馀级。又遣将领兵入踏白城,葬祭阵亡将士。甲申,回军至河州。乙酉,进筑阿纳城。前后斩七千馀级,烧二万帐,获牛羊八万馀口。摩正率酋长八十馀人,诣军门降。王韶言:‘已遣閤门祗候麻宗道等管押木征赴阙,及遣男厚表称贺。’

五月,进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仍兼端明殿龙图阁学士。官其兄弟及两子,授其子廓大理评事,赐进士出身;次子厚大理评事;特赠二代,其母封嘉泰郡太夫人,召入禁中,子妇从入者,皆赐命服。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七》载:熙宁七年“五月三日,知熙州、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王韶为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仍兼端明殿龙图阁学士。上以韶收复熙河功,故虽未历二府,特旌宠之。《续长编》二百五十三:五月“庚子(三日),知熙州、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王韶为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仍兼端明殿龙图阁学士,赐绢三十。授其子廓大理评事,赐进士出身;次子厚大理评事。”同卷:癸卯(六日),“诏观文殿学士王韶特赠二代,其母封永嘉郡太夫人,召入禁中;子妇从入者,皆赐命服。”按,“永嘉郡”应为“嘉泰郡”,详后文所引褒奖诏书之三。

《续通鉴》卷七十载:四月“丁酉,诏王韶发玛尔戬及其家赴阙。进韶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官其兄弟及两子,前后赐绢八千匹。初,韶入朝,加资政殿学士,至是又加观文殿学士。非尝执政而除者,皆自韶始。

有《辞免枢密直学士尚书礼部侍郎表》。

六月,奉诏募买蕃马事。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四七》等。

二十八日,诏熙河路财利出入委熊本经制,裁省冗官。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四

十月二十五日,王韶乞依沿边和籴例,募蕃客中卖给钞,应副籴粮。从之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七

十二月三日,诏省熙、河、岷三州冗官,从王韶、熊本之请。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八。

是月四日,王韶召为枢密副使。

《续长编》卷二百五十八:十二月丁卯(四日),“观文殿学士、兼端明殿学士、龙图阁学士、礼部侍郎、知熙州王韶为枢密副使。初,韶建议城拶南,诏罢之,第令修完熙、河二城,减戍省粮,为久安计,且曰:‘冀卿早还朝宣力也。’于是,召赴阙,未至,遂有此命。《续通鉴》卷七十载:“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员。丁卯,文武官加恩。以知熙州王韶为枢密副使。《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八载:“十二月丁卯,王韶枢密副使。

熙宁年乙卯(1075),四十六岁。

三月六日,王韶次子王厚言生母杨氏独不与封,诏自今得封三代者并妻追封。

续长编》卷二百六十一

杨氏进封华原郡夫人。改葬敷阳山。

《宋故华原郡夫人杨氏墓志铭》载:“八年乙卯,公既定河湟,召拜枢密副使,以恩进封华原郡夫人。夫人之葬也,棺椁茔兆不足以尽人心。及是,诸子以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改葬敷阳山之侧。”

七日,王韶子秘书监王端追一官,与宫观差遣。

续长编》卷二百六十一

四月九日,枢密副使王韶加封太原郡开国侯,追封三代并妻。

四月九日,神宗连下三诏,《德安县志》附录有《宋神宗褒奖王韶的八道敕》。兹录三诏:

敕:朝廷有枢密之地以来,谋谟以通天下,制变于未形,非伟德冠伦元功特起,未可膺此选也。左谏议大夫、充龙图端明殿学士王韶,智识之明,洞照于远,出师边境,冠带异类,收功万里,望重华夷,系乎安危,所宜入式,功概鸿枢,干通元化。遂能不试兵、销兵于未变之前。朕意有望于尔,尚勉无怠。可特授依前,升礼部侍郎、枢密副使、充观文殿学士、进封太原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四百户,实封四百户,余散官如故。右熙宁八年四月初九日敕。

敕:正议大夫、枢密副使、尚书礼部侍郎,加封太原郡开国侯王韶,曾祖师诚,璞玉韬光,良才避用,不著名于近,乃显效于远,既宏于前,当流浸于后。而庆之积,遗之子孙,为联开拓边疆,招降戎狄,特加异礼,以旌殊勋,使天下知为善之祥,以昭尔后裔之庆,不在其身,必在其子孙也。特赠师诚金紫光禄大夫,特赠郑氏安康郡夫人。右熙宁八年四月初九日敕。

敕:蕴之久者发必大,孝之至者忠斯真。是子之贵,由乎亲之积善,亲之显,由乎子之立身也。观正议大夫、枢密副使、充观文殿学士、太师、特封太原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四百户实封四百户王韶,只事祖宗,多历年所,忠谟谠议,绩效勤诚。朕嗣以来,尤资辅赞,夙夜在念,图善始终。盖以韶家学渊源,庭训有素,渐染致然,使恩礼之数不隆,则不足以剧夫宠遇之异,且无以明其积善者报必腆也。韶祖令极,父世规,皆特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太师,祖母□氏、母陈氏,并封嘉泰郡夫人,诸新妇、侄女各赐金冠霞帔一副。右熙宁八年四月初九日敕。

有《谢赐封母氏等表》。表云:

今月十七日,臣王韶得母书,伏蒙圣恩,宣召入内,特晋封嘉泰郡夫人,及臣弟新妇、男新妇、侄女等各赐金冠霞帔,臣男廓、厚各蒙特赐大理评事,仍赐长男廓进士出身。臣出自寒微,蒙恩拔擢,不三四年间,身致近密。臣夙夜警惕,恐恩宠过骤,无以报称托付之意。比者兵威重震,羌酋草偃,皆上禀圣算,旁资众力,未必皆臣之功。今宠遇厚赐,施及臣母等,使老幼安于内,而臣得尽力于外,臣敢不夙兴夜寐,深图后效,以报终始生成之赐。臣无任感荷战栗之至,谨奉表称谢以闻。

二十六日,举荐张琬、范镗。

续长编》卷二百六十

十二月九日,乞罢马瑊,始与安石异。

《续长编》卷二百七十一载、《宋史》本传等。

熙宁年丙辰(1076),四十七岁。

在枢密副使任。二月十五日,对邕州城陷持异议,与安石始有隙。

《续长编》卷二百七十三。

三月三日,王韶为册礼使,曾孝宽为副使,持节册命许国大长公主为韩国大长公主。邓绾撰册文。

《宋会要辑稿·帝系八之一七》。

五月十四日,帝语安石勉留王韶。

《续长编》卷二百七十五:五月己巳(十四日)“是日,上谓王安石曰:‘王韶疑卿迫之,力求去,恐复如吕惠卿。韶幸无他,冀后尚有可任使,卿宜勉留之。’又言:‘韶论事时不烛理,然不忌能,平直。’安石曰:‘韶缓急足用,诚亦豪杰之士。’”

熙宁年丁巳(1077),四十八岁。

二月十八日,王韶罢枢密副使。以户部侍郎、观文殿学士知洪州。

《续长编》卷二百八十载、《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二三》、《续通鉴》卷七十二、《宋宰辅编年录校补》 等。

知洪州有到任谢表。

十月,坐谢表怨慢,落观文殿学士知鄂州。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四三》、《续长编》卷二百八十五等。

神宗元丰元年戊午(1078),四十九岁。

王韶知鄂州。

《续长编》卷二百九十一。

元丰二年己未(1079),五十岁。

五月十二日,还其职,复知洪州。

《宋史》本传载:“元丰二年,还其职,复知洪州。”《续长编》卷二百九十八:神宗元丰二年五月“己卯(十二日),复户部侍郎、知鄂州王韶为观文殿学士、知洪州(熙宁十年十月责)。”

元丰三年庚申(1080),五十一岁。

知洪州。诗人徐积往湖湘,途径洪州来访,有诗相赠,盛赞西征之功。

徐积《节孝集》卷十《赠王观文并序》 云:

盖古之君子以好贤、爱士、尊德、乐义而为之始,亦所以为之终,故大有其才、大有其德、大有其位、大有其功、大有其名,五者皆大而持之以谦道巳行于天下,泽已加于万物,法可传于后世,可谓美矣盛矣!盖缺然自视犹以为不足也。故于能贤有道,致恭尽礼,将之以诚而加之爱心,势若不敢与之钧敌,惟恐不得有所闻,不得有所见也。是以善其始而光其终,何独古之人耶?一有好之者,是亦古人也。好之、能之、行之、尽之,古人之盛德也。居今之世而为古人之事者,王公其人乎?某也不肖,窃伏淮滨越在草莽,非有左右之介、一日之素也。食顷之间,使者相望,叩其所舍,即不肖而问焉,如待故人旧物也。适以野处,无良纸笔以报公命,因略为诗歌,见于私写缮稿未及即不意其传也。既不污公几席,公既受而弗却,且置之齿牙间,谓之为可也。公之德量既恕如此,二稿之略率然之罪,顾无辞以谢,是以复为西征篇焉。大江之心,波涛浩然,旌幢蔽空,鼓吹合作,歌酒半酣,借壮夫勇士歌之,虽不足以娱王公之听,而动王公之容,至于麾下骁俊,必将慷慨气作,奋思忠烈如班超、傅介子之比也。其辞曰:

一自西征登将坛,探其窟穴除其残。邻羌余喘虽粗安,匈奴右臂殊不完。闻公姓字摧胆肝,穹庐部落匿可汗。何当饮马朔海干,雄丈高勒燕然山。古来从事多壮夫,凯歌得意更豪。共公谈笑观投壶,醉笔挥成露布书。归来却佐神圣王,爱贤乐道不敢忘。德功甚盛谦尊光,始终一节郭汾阳。

临别,作诗以谢。

《节孝集》卷四《谢王观文(韶)》诗云:“东野鳏夫未识公,寄声直入茅庐中,茅庐四面生春风,草头添绿花添红。东野鳏夫最好吟,感公高义藏于心,为公制作平戎曲,弹向蔡家焦尾琴。”

徐积到湖湘后,又寄诗致谢。

《节孝集》卷十八《寄王观文》诗云:“扁舟欲泛湘江月,亦泛洞庭湖上春。十年此意逢今日,且喜洪州有主人。”

徐积10281103),字仲车,楚州山阳(今江苏淮安)人。政和六年(1116)赐节孝处士。以孝行著闻,著有《节孝集》三十卷、附录一卷。《宋史》卷四九有传。

在洪州有诗《投机颂》。

诗曰:“昼曾忘食夜忘眠,捧得骊珠欲上天。却向自身都放下,四棱塌地恰团圆。”

在庐山建“豫老庵”,并题咏之。

《茅田王氏宗谱》宋淳熙戊戌年(1178)所录《三万家谱录》、陆游《入蜀记》

有诗《咏裕老庵前老松》。

诗云:“绿皮皱剥玉嶙峋,高节分明似古人。解与乾坤生气概,几因风雨长精神。装添景物年年换,摆捭穷愁日日新。惟有碧霄云里月,共君孤影最相亲。 诗当是王韶最后岁月的内在心态反映,作为历尽风雨建有赫赫战功的老将军,他是以老松自比,全诗寓意遥深,情感深沉,老松就是老将军的自我形象。

元丰四年辛酉(1081),五十二岁。

知洪州。六月二十四日,赠金紫光禄大夫,谥“襄敏”。

《宋史》本传载:元丰“四年,病疽卒,年五十二。赠金紫光禄大夫,谥曰襄敏。” 家谱《小传》载:(公)“薨于元丰四年辛酉六月二十四日,得年五十有二。《续长编》卷三百十三载:神宗元丰四年六月“己卯(二十四日),洪州言:知州、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王韶卒。辍视朝,赠金紫光禄大夫,谥襄敏,官其子六人,赐三女冠帔,封长女瑞昌县君。韶为人粗犷,用兵颇有方略,每召诸将授指,不复更问,所至辄捷。尝夜卧军帐中,前部遇敌,矢石交下,呼声震山谷,侍旁者往往股栗,而韶鼾息自若。”《宋大诏令集》卷第二百二十一有赠金紫光禄大夫制。

苏辙代知筠州毛维瞻写有《代毛筠州祭王观文韶文二首》

公学敦诗书,性喜韬略。奋迹儒者,收功戎行。千里开疆,列鼎而食。丰功伟烈,震耀当年。绛纛朱幡,留连列郡。用舍之际,方共慨然。存没之来,孰云止此。子幼方仕,母老在堂。百口有藜藿之尤,十年为梦寐之顷。士夫殒涕,道路兴嗟。某比缀末姻,仍叨属部。笑言未接,涕泣长辞。攀望灵车,寄哀薄奠。伏惟尚飨。

嗟人之生,梦幻泡影。短长得失,何实非病。惟公少年,阔略细行。军西方,睥睨邻境。手探虎穴,足践荒梗。遂开洮岷,归执兵柄。功名赫奕,富贵俄顷。未安西枢,斥就南屏。盘桓武昌,偃息洪井。国方用兵,边鄙未靖。谓当再驾,没齿驰骋。呜呼不淑,一寐不醒。老幼盈前,粥谁省。盛衰奄忽,惊怛群听。惟公晚年,自谓见性。死生变化,其已安命。世之不知,奔走吊庆。寄奠一觞,孰为悲哽。尚飨。

按,毛筠州即知筠州毛维瞻。时苏辙谪筠州,与之关系甚密,苏辙《栾城集》中有诸多唱和之作,故为之代笔。毛维瞻1011—?),字国镇,衢州江山(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神宗熙宁八年(1075),以上殿劄子误用字及不如式,由开封府推官罢为提举洞霄宫。元丰三年(1080),知筠州(今属江西)。曾与苏辙、赵仆唱和。《两浙名贤录》卷四六有传。子毛滂,系北宋著名词人。

葬敷阳山凤凰岭下。

家谱《小传》载:“与初娶江国夫人杨氏、继娶燕国夫人刘氏合葬敷阳山凤凰岭下。”

王韶墓地,史书记载有异,主要有三说:

一、德安望夫山。清康熙十二年(1673)《德安县志》(姚文燕等纂)记载:“襄敏王公韶墓,在县西望夫山之下。”

二、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县)。清同治十年(1871)《建昌县志》卷十二记载:“王襄敏韶公墓,在县西八十里,德安人,仕宋,累官观文殿学士,转枢密副使,谥‘襄敏’,葬于建昌。

三、甘肃岷县金童山。清康熙年间《岷州志》记载:“宋安抚使王韶墓,在城南半里金童山下。”

按,朱瑞熙、孙家骅《北宋军事家王韶墓址考》已有详细考证,王韶墓地在德安望夫山。并考证:望夫山就是敷阳山,汉代称敷阳山,隋代改称望夫山,宋代又称敷阳山,凤凰岭是敷阳山南麓的一个山峰。

卒后事迹编年:

哲宗绍圣三年丙子(1096),卒十六年。

令熙河立王韶庙,赐额“忠烈”。

《宋史》卷十八哲宗本纪》载:哲宗绍圣三年,秋七月“甲寅,令熙河立王韶庙。” 《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三九》又载:王韶祠:在熙州,徽宗崇宁三年五月赐庙额‘忠烈’,以韶有开拓西河之功。 故家谱《小传》云:“立庙熙河,赐额‘忠烈’。

元符三年庚辰(1100),卒二十年。

追赠司空。

家谱《小传》载:“元符三年追赠司空。

崇宁元年壬午(1102),卒二十二年。

追赠太尉。

家谱《小传》载:“崇宁元年追赠太尉。

崇宁四年乙酉(1105),卒二十五年。

追赠太师申国公。

家谱《小传》载:“崇宁四年追赠太师申国公。

大观二年戊子(1108),卒二十八年。

追赠楚国公。

家谱《小传》载:“大观二年追赠楚国公。

政和元年辛卯(1111),卒三十一年。

追赠魏国公。

家谱《小传》载:“政和元年追赠魏国公。

政和四年甲午(1114),卒三十四年。

追赠燕国公。

家谱《小传》载:“政和四年追赠燕国公。

王韶一生之功业,在于经略熙河。其《平戎策》提出了一系列处理民族关系之原则,如恩信招抚、汉法教化、平等相待、杂居互学、发展经济等,在经略熙河过程中也贯彻了这些原则。如“恩信招抚”,以诚信招抚俞龙珂,归顺朝廷,并在以后镇守岷州的工作中作出了杰出贡献。同时对晓之以理不知理,动之以情不知情的顽固分裂势力,以招抚为主的同时也不放弃武力讨伐。讨抚兼用的正确的战略方针,使王韶经略熙河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汉法教化、平等相待、杂居互学、发展经济等原则,促进了西北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少数民族封建化进程,加速了民族融合,也提高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王韶经略熙河,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中有详论,兹节引如下:

考略曰:王子醇天下奇才也,然非荆公立於其朝,必不能使之得以尽其才。至是而子醇之功成矣,即“四书”而荆公之才之美,亦见玉带之赐,岂漫然哉。而议者犹谓凿空开边以为子醇罪,於是乎,《熙河总论》尤得详著于篇。

考略曰:西北边二虏,自古为中国患久矣。宋以忠厚开国,而兵威曾不及汉唐远甚,故宋北之窜、南之亡,无不失于弱。以契丹言之,太祖太宗之世,尝苦于兵矣。及乎景德元年,澶渊议和,虽曰兵革不用,其民得赖以少息,自是而增岁币、求割地,若小侯事大国,无敢不从,非地不广兵不足,而实谋臣猛将无其人,非德不忍而其力不足以校之也。……

然则欲御西夏,必开熙河,开熙河必取诸羌,所以绝夏人南侵,莫切于此也。夫不计夏人南侵为中国大患,而罪王韶开边寡,又罪安石主韶策,不知王韶有功而无罪!而其进亦非由安石也。韶尝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熙宁元年所上《平戎策》,安石尚未当国。而韶以书生知兵,诚为不出之才,而谋必胜,攻必克,宋世文臣筹边,功未有过焉者也!且安石亦有功而无罪。夫韶虽不由安石而进,然非安石当国,策虽善,必且见沮于庸人之口;而神宗用之不专,亦不能使韶有成功。及其平戎献捷,安石有玉带之赐,则神宗固以首功归安石,后人虽欲以是幸安石,亦安石所不必辞也,故曰安石亦有功而无罪。元攻新法者,无事不为安石罪,以故司马光变新法殆尽,乃并欲举熙河而废之。时有孙路执图以进曰:“若如此,则陕西一道危矣!”光乃止。呜呼!王韶所上《平戎策》,则与前时盛度所上《西域图》合矣。盛度未见之行事,不可谓非阴雨绸缪之计也。王韶见之行事已能有成功,而顾以凿空开边议之,岂盛度孙路所言皆非耶?

作者简介:

王可喜(1968—),男,湖北通山人。武汉大学文学博士,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词学、文献学。已在《文史》、《文学遗产》、《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典籍与文化》、《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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