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江源古民居的保护开发与利用
江源古民居是通山县内保存得比较好的古村落之一,该古村落古民居建筑年代为明、清时期,承袭徽派建筑风格,但装修上有创新,即在石雕、砖雕、木雕的题材上有着明显的湖北地域特点。现存较完整的古民居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氏老屋(建于清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子英乡苏维埃旧址“老宗屋(始建于明代,6000余平方)成寡妇屋(建于清代)”古居墙体厚实,青砖黛瓦,古朴典雅,巷道青石铺垫,一派古香古色的景致,是目前难以寻觅先人生活过的博物馆,值得我们珍惜保护开发与利用,也是祖辈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与财富。
古村落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是一件难度大、要求高、效益慢、且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特别复杂,也正因为如此,更凸显它的价值,它的珍贵,它的重要。那么我们将如何保护开发与利用古村落呢?以下就将江源自然村保留下来的古民居谈几点粗浅看法。
首先要增强保护意识,要有长远的目光,要有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思想与境界。古建筑现在是越来越少了,物以稀为贵是人们都知道的道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政府对文物古迹的保护是很不够的,现在由于古迹的大量消失,国家对历史文物开始重视,但是对目前农村古民居,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通过资金注入的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这就关系到我们如何增强对古民居的保护意识了,是让古民居自生自灭,垮塌损毁永远消失无法找回,还是努力的保护它们,竭尽全力不让它们消失。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做出决择的事情,选择保护开发利用,将来不仅前途光明,而且还保留下了一笔难以估量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利国利民利子孙。选择任其自然毁坏消亡,将来必然是追悔莫及损失巨大,无法弥补。因此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保护意识,保护好前辈祖先为我们建造的古居遗产和财富,文物消失不可再生。决不能让它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遭到损坏和消失。
其次是在有保护意识的基础上,还要有保护的措施和行动。王氏老屋(迪德堂)现已被省政府列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非常难能可贵,在全县古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仅七处,也是洪港镇唯一一处。我们要珍惜这宝贵的资源,尽快对王氏老屋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并向政府申报具体保护方案及资金补助。对一些破损,主要是屋面漏水的民居,个人部分应该动员其房主修复并向政府申请资金补助进行保护维修,公共部分动员村民捐资保护维修。村委会、党支部要牵头成立古民居保护领导小组,由村民选举小组成员,对古民居形成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三开发与利用。对古民居的前期开发,牵涉到资金投入问题,在目前国家政策还没有出台,无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们也应该对古民居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缮、开发与利用。古民居的重要价值在于它的“古”,在于它的“老”,就是我们能通过这些古建、古宅看到数百年前的祖辈先人,是如何生产生活的,因此古村落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巷一道,一坎一石等等古建筑,都应该原模原样的保护好,绝不要人为轻易改变它。古民居除了历史文物价值外,还有开发利用的价值,在目前资金投入有困难的情况下,我们主要是应该做好,一是做好环境卫生的清理打扫工作。许多古民居由于年久失修,且无人居住,有些古民居都用来关猪养禽,其家禽的粪便长年累月的积累在屋里,臭气熏天霉味难闻。由于家禽的粪便潮湿,对房屋的木质等材料腐蚀性大,易于房屋的腐朽,应该把家禽移出古屋。对古民居的室内室外垃圾、禽畜粪便清除,疏通排水道,清洁古居的污泥臭水,各种藤蔓杂草,扫除垃圾去除禽畜便臭,还古民居沧桑、古朴、典雅、弥漫久远岁月气息的面目。二是进行必要的开发利用,具体说就是搞好古宅的环境卫生,让其保持通风透气,扫除尘埃修缮好房前屋后的进出通道,清除室内多余的杂物。对于能够居住的古屋尽量居住,适当收费或免费提供给本村,房屋居住困难的村民居住。或与县旅游部门合作,发展生态农业(比如:生态果园、绿色蔬菜)讲到生态果园,我们江源村有千株百年杨梅树、福言坑百年梨树林、板栗、野生小杨桃、野生八月灿、九月黄等这些野生生态水果我们可以把它培值好、规模化,搞成采摘节结合农家乐招商引资把江源村旅游产业做大。养殖业(比如:本地放养家禽:如猪牛 羊 鸡 鸭等、野生鱼虾等),开设农家乐、农家旅馆,如古民居修复完好后可将古民居对外开放住宿,以古民居游带动生态农家乐旅游产业,或以生态农家乐带动古民居游,以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江源是一个山多田少的村庄,大部分山林土地处在自然荒废状态,发展生态农业得天独厚。另在江源畈中河道增设一道大坝,蓄水丰富河道水资源,当然这必须要经过水利部门的科学研究决定。同旅游局、规划局共同研究合理设计江源自然村建设发展规划方案,打造沿河两岸古民居观光带,尽快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立项,招商引资,将江源自然村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生态旅游古村,将来同隐水洞、九宫山、太平山、富水湖、三源温泉等风景区打包成旅游一条线(该条为最终发展目标)。只要我们把古村落的相应设施搞好、完善,必将吸引不少的游客慕名而来,尤其是对文物古迹有爱好的游客,更有吸引力。形成:游山、玩水、观古民居。体验农家生活,采生态水果,品生态农家菜。
第四县文物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应着手设计规划江源古民居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江源的古迹、古居、古文化,是江源村也是通山乃至湖北的宝贵古迹文化遗产,以上所述的保护、修缮、开发、利用等,是当地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更是文物旅游部门的具体任务。在设计规划上,应该立即着手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马上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和掌握其各种有关情况和数据,对古民居进行有效的保护。也不仿将南岭口的成氏宗祠等一起打包向政府申报项目开发并利用,将江源古民居旅游文章做大。二是将江源自然村的古树群、古桥、古墓、古街、古井、革命遗址、进行数据统计积极向上申报列为保护开发对象,申报成功数量越多,对我们往后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国家级生态文化村会有帮助,同时也会增加我村影响力。三是挖掘地方文化,如家族、家风文化、历史名人、红色革命文化等。四是成立组建相关的人员机构,村、镇、县都应该有专人负责,在暂时未能得到上级资金投入的时候,动员村民最大限度的进行保护开发与利用。五是开展教育、宣传、推介工作。要让全体村民不断提高对文物古迹的珍贵、重要、无法复制不可多得的认识。鼓励摄影爱好者及专家学者来江源摄影写作、研究,制作电视专题片、影像、图片对内对外进行宣传。在旅游项目上进行大力推介和宣传,倾力打造成洪港镇、乃至县、省第一生态旅游古村。六是力争县委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前期的资金不在于多么的庞大,在于让村民看到保护古民居的希望,鼓励其积极性,待形成雏形规模之后再视情况加大投入。七是积极将省级文保单位王氏老屋继续向上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将老宗屋、成寡妇屋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与王氏老屋合并。积极将江源自然村申报为省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省级、国家级生态文化村。
总之能幸存下来的文物古迹、古村落古建民居数量已经越来越少,保护好这些文物遗产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可是文物古迹的快速消失,也说明了保护古迹并非易事,这更是彰显了此项工作的重要与艰难,更需要决策者的智慧与胆略。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再难之事,只要我们勇于践行,敢于开拓,努力探索,必有成功之日。
对于古民居的保护要点:
一.责任义务:作为子孙后裔有义务有责任将祖先遗留下来的文物遗产保护好,管理好,责无旁贷。
二.文物价值:站在文物角度看待,江源古民居是有价值的,有影响力的,要不然省级文保牌子不可能批下来,千里之外的驴友也不可能慕名而来参观,特别是引起了各级政府官员的关注关心。此外还有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理工大学、湖北美术学院等专家学者前来参观研究并发表博士生论文、进行课题研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2010年江源古民居引起了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的轰动报道(比如:中新网、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荆楚网、楚天都市报、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等),播报呼吁江源古民居亟待保护!
三.经济效益:江源未来如果想发展旅游,如果仅存的3栋古民居不能得到保护保存,江源的旅游与周边村庄相比就无任何优势可言,毫无希望。今后5-10年是古民居快速消亡时期,在这10年内古民居会快速减少。只要我们在这一关键时期把我村古民居保护好,将来会更有价值,发展旅游事业希望更大。
四.纪念标志:如果古民居能得到保护保存,将来过了千年万代,外迁的子孙后裔必定会记得老家江源至今还保留着祖先遗留下来的古民居,也就对老家能产生怀念感,自然就有了常回家看看的念头,有利于家族团结。就像德安至今有祖先王韶墓一样,如果德安没有祖先韶公墓,没有锹溪总祠,没有家族文化的牵带,那今天已时过千载还有谁只记得祖籍德安锹溪,而忘记了锹溪之后中途其它迁徙地呢?
保护古民居刻不容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愚辈:定钊
201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