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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第二届中华锹溪王氏联谊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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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通山县江源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正式成立

    

     江源古民居群位于国家4A级风景区九宫山脚下洪港镇江源自然村,为北宋著名军事家王韶后裔世居地,古民居始建于明隆庆年间(公元1573年),距今四百四十二年,虽然房屋经自然灾害和战乱,但在族人的精心保护下,主体房屋得以保存,并不断维修和扩建,在清末时期,达到巅峰(老屋群落11栋,约10余万平方米),整个江源都是飞檐青瓦,炊烟渺渺,美景不胜想象。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建材建筑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我江源古民居群在最近10年,毁损非常严重【2012年,建于明代的进士府第王迪吉故居承志堂被几户村民拆毁建了新房;2011年晓岚老屋(经典的江浙风格,有石园门、石六边型门、院落假山等)被拆毁等等】,保护古民居,单靠个人力量,完全力不从心。好在近年政府开始重视古民居的保护,村民对古民居的传承与保护意识增强,现存的“王氏老屋-迪德堂”2014年被列入第六批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宗屋群落-子英乡苏维埃旧址”为通山县文物保护单位。江源这个古老的村落,不但有省保1个,县保2个,还有县政府挂牌保护的珍稀古树百余棵,江源村不但历史悠久,历史上出过二名进士、一名举人、五品以上官员百余人,它有令人称赞的优良传统文化,有美丽的传说,还是红色革命遗址,为革命付出宝贵生命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有五名,江源村生态环境优美,未来开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性条件,发展旅游是我村全体村民的共同愿望、共同的目标。

    为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将祖先遗留下来的这片古民居群保护好,利用好,发扬光大,是我这辈王氏子孙的责任。因此,我辈族人自发性组织成立通山县江源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理事会经县文物局的批准下于8月30日通过理事大会正式挂牌成立,县文物局局长张四新及洪港镇等领导主持揭牌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通山县江源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通山县江源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热心本土建设与发展的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在宗室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以及民居保护范围内的部分权利人,以加强江源古民居群的保护,促进传统村落民居古建筑和自然文化遗产的传承、维护、开发和利用为宗旨而自愿结成的本土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  在开展文物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中,理事会接受通山县文物局和江源村两委的工作指导。理事会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理事会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工作方针。本理事会不能处理的事依法办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理事会设名誉会长3名,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理事若干名。聘请顾问若干名。
第六条  理事会的成员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的本土在外工作、经商或者在家务农的乡亲中遴选。
第七条  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发起人提出初选名单,提交理事大会酝酿表决通过。
第八条  理事会机构各组成人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全体会议。理事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向全体理事报告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是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理事大会闭会期间,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理事会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绿化与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古民居与文物保护修缮小组,文化挖掘与宣传推介小组。职责另行制定。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  目标:
1、在“王氏老屋”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推动江源古民居群整体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着力提高乡亲素质,大力进行环境资源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积极建设“江源古村落”。推动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生态文化村”、“中国传统村落”。
3、大力促进江源乡村旅游开发,开拓富民产业链。
第十三条  任务:
1、制定保护开发三年规划。
2、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大力宣传江源优秀历史文化,弘扬江源优良传统,增强村民的文化自豪感与归属感。
3、在文物局的指导下,按照古民居国家文物保护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材料申报。
4、积极介入与协调现存拟纳入“文保”范围内的房屋土地等产权纠纷。协助做好相关安置调处工作。
5、在村委会的指导下,成立本土自治组织,制定乡规民约,实行封山育林,环境整治,禁止毒鱼电鱼,禁止乱倒乱扔垃圾。达到山清水秀、村容整洁、乡风文明。
6、发动引导村民投入乡村旅游开发建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由理事会参加人员和本土其他人员自愿捐赠。理事会每人每年缴会费三百元,副秘书长以上每人每年缴一千元。捐赠另计。 经费实行民主管理。每年度公布一次收支明细。
第十五条  本章程需要修改时,由理事会征求居民意见,提出修改条规,并说明理由,经理事会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相关的政策法规有违,应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通山县江源古民居保护管理理事会成员名单
顾问:范国干、赵江明、雪雁鸣、王贤先  王鹏飞  王金友  王能普  
名誉会长:王忠初  王贤旨   王能良      
会长:王能战
常务副会长:王定钊
副会长:王经纬 王德厚  王汉然  王能训  王细平 王光华  王志宏  王贤槐
王定祥 王金城  王能学  王龙芳  王径(俊) 王定美(阳新)
王能焰 王栋梁
秘书长:  王龙祥
副秘书长:王定钦
常务理事:王贤灿  王水贤  王能晏  王定柏  王定耀  王贵生
理事:王宇宙   王能海  王能火   王能洪   王汉周   王能太    王能安  王能和   王能明   王能进   王天养    王天佑  王能保   王能平   王安平   王能智   王能万    王能文  王能忠   王能志   王能鸿   王能光   王山喜    王定明  王金城   王定富   王定志   王定美   王定守    王运屋  王定广   王定高   王定云   王众保   王定保    王定周  王亚军   王海军   王定知   王焱华   王定武 
王众雨  王定利   王定平   王定栋   王有庆   王有茂    王有生  王  诚   王福佑   王  坚   王能降   王定维
王定富(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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